婚姻法司法解釋2017:什么是婚姻法司法解釋“二十四條”?-第3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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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網
2017-3-3
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的補充規定》,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新問題和新情況,強調虛假債務、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。
二十四條"婚規"爭議多 法官:是國家一級法律錯誤
王錦蘭離婚后不久,法院送傳票的人登門造訪了。她忽然成了欠人錢財的被告。
她的父母是農民,不識字。看見法院的制服,他們還以為女兒犯了什么法。
接到傳票的王錦蘭氣憤地打電話質問前夫。前夫也不隱瞞,承認曾幫父親向人借過300多萬元。
29歲的王錦蘭并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。“我又不知情,也沒花他們借來的錢,官司一定贏啊。”她甚至沒有出庭,把所有的事情交給了律師。
判決書下來,她輸了,需要共同負擔債務。判決書上的一行字是“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》第二十四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