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 篡改國歌將依法受到處罰-第4頁
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,篡改國歌將依法受到處罰。于海對國歌立法還有兩點建議:一是提升愛國主義教育,特別是培養(yǎng)青少年愛國愛民族的情結(jié)。二是制定專門條款依法嚴懲污辱國歌的行為。
1978年3月5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《義勇軍進行曲》歌詞作了修改,修改后的《義勇軍進行曲》被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。
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《關(guān)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》,恢復(fù)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,撤銷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。
于海認真查閱資料后發(fā)現(xiàn),在國歌的樂譜上,1978年版本也作出了修改,但是在1982年并未恢復(fù)。由于版本的混亂,1978年的樂譜至今還在使用。
每次黨和國家領(lǐng)導(dǎo)人出訪國外,于海都特別注意聽國歌的演奏。我國國歌簡譜上對于速度的表述是“進行曲速度”。通常而言,進行曲速度是每分鐘120拍左右,但慢的進行曲速度也有每分鐘60拍、70拍的。于海曾就進行曲速度問題與我國著名音樂家李煥之多次交流,都比較認可每分鐘96拍的速度,雄壯有力,而且有一定的戰(zhàn)斗性。中國的軍樂團一直以這個速度演奏國歌。
“同樣的音樂,由于速度的變換,會產(chǎn)生不一樣的效果。國歌不能似是而非,必須要有明確的標準,就像國旗和國徽一樣。但同時,音樂又是抽象的,不可能機械地確定它的演奏速度。”于海說,在應(yīng)邀參加國歌立法座談會時,他著重闡述了國歌標準化問題,這些難題都要通過立法來解決。
除確定國歌標準之外,于海對國歌立法還有兩點建議:一是提升愛國主義教育,特別是培養(yǎng)青少年愛國愛民族的情結(jié)。二是制定專門條款依法嚴懲污辱國歌的行為。